【童樂居案】21名被告分8案涉222控罪 押後明年初處理合併案件等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06 13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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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控。(資料圖片)

童樂居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,當中24名被告早前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,其中21人涉及共222項控罪,分8案今(6日)於區域法院提訊。控方申請合併8案處理,遭5名被告反對,另有被告申請分拆案件處理。法官押後案件至2023年1月10日,處理合併案件與否的法律爭議,其間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,控方申請合併8案處理,陳綺雯、鄧美欣、李慧心、梁曉彤及關佩華等5名被告反對,當中梁、關的代表律師亦提出將兩人所屬案件分拆處理,為2人獨立審訊。

馮凱琍、周靈芝、趙詠茜、黃潔瑩、盧敏兒、楊淑儀、伍家穎、郭愛萍、梁善儀、陳信興、趙運紅、卓凱欣、莊嘉宜、李晓儀等14名被告則因未獲批法援而未有表態。

鄧月媛、鄭淑貞則擬聘請私人律師,故此保留立場。法官押後案件至2023年1月10日處理合併案件與否的法律爭議,其間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8案21名被告為趙詠茜(44歲)、黃潔瑩(23歲)、卓凱欣(23歲)、莊嘉宜(25歲)、李𣇈儀(25歲)、趙運紅(28歲)、楊淑儀(33歲)、伍家穎(45歲)、郭愛萍(28歲)、鄧美欣(25歲)、周靈芝(28歲)、鄧月媛(50歲)、李慧心(50歲)、鄭淑貞(59歲)、梁曉彤(27歲)、梁善儀(51歲)、關佩華(49歲)及陳信興(57歲)、馮凱琍(25歲)、陳綺雯(49歲)及盧敏兒(53歲),8案共涉222條虐兒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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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